中广网北京12月8日消息(记者董萍)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6时38分报道,即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新国标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
消费者对于电动摩托车新国标的看法并不统一
支持新国标的人认为,电动车无论是在速度、价格还是出行的方便度上,都有无可替代的优势。而且电动车的能耗是摩托车的六分之一,汽车的十二分之一,对环境保护有很大的好处。选择电动车出行的人群越来越多,国家在这个时候出台一套专门标准来加以管制,是很必要的。如果新国标出台,他们一定会遵守规定考取驾照,以及购买相关的保险。
与此同时,也有很多人持反对态度。如果以后骑电动车出行也要像汽车一样考驾照、上牌、买交强险的话,将是一套非常繁琐的程序,而电动车的成本只有几百元钱,两相对比,总觉得有些划不来。而且,如果电动车进入机动车道行驶,势必会对交通造成很大影响,让现在已经非常拥堵的道路状况雪上加霜。
另外,更主要的原因还在于对驾驶者人身安全方面的考虑。
多数销售商担心新国标会对销售造成负面影响
目前来说,多数的销售商都在担心,新国标的出台会对未来的销售情况造成比较大的负面影响。他们觉得,很多原有消费者出于安全考虑,或是觉得考驾照的程序过于繁琐,很可能就会放弃电动车,而改为选择公共交通或者普通自行车出行。
消费者群体缩水的现象目前已经可以看到一丝端倪。现在电动车的销售情况并不景气。有的商家为了防止从明年起手头库存的电动自行车成为违法货物,从今年年中开始就不再进新货了。
另外,新国标出台后,生产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需要获得专门的许可,这样一来,原有电动车的生产企业势必会进行一次很大的调整,而这对于销售商已经成型的进货网络来说,也是一次很大的打击。
同时,销售商也表示,新规定出台后,肯定会根据市场需要,在进货渠道、种类和价格等各方面都进行一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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