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专题>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要案集萃
> 正文
原国家林业局官员王维正获刑10年
www.jjjtsb.com?2009-12-09 10:04? ?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原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总站长王维正,任职期间共贪污公款人民币12万元、美元4500元。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王维正有期徒刑10年。
现年57岁的王维正自2001年4月至2005年2月任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总站长,其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单独或伙同他人将公共资金人民币19万元及美元4500元非法占为己有。王维正共获得赃款人民币12万元及美元4500元。目前,他的犯罪所得已全部追缴。
市二中院认为,王维正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记者裴晓兰 通讯员金娜)
相关新闻
更多>>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