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支持台企业发展25条措施
来源:中国台湾网 2012-01-13 编辑:林洪熙
(五)加强银行机构合作。争取台资金融机构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或成立合资银行。鼓励省内银行与岛内及沿海台资银行开展“外保内贷”业务合作。支持我省地方银行在岛内设立分支机构,建立两地银行间有效的沟通和交流机制,实现客户信息资源共享。积极推动赣台征信业务交流,加强企业资信信息调查合作。 (六)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要创新担保模式,积极为台资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支持行业协会、台资企业协会牵头组织有条件的台资企业,共同设立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台资企业提供贷款担保。鼓励专业信用评定机构对台资企业信用评级,并促进银行与台资企业信用信息对接。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推出面向台资企业的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多元化动产抵质押及多户联保、个人无限责任连带担保等新型担保方式金融产品。加大对台资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按规定给予担保贴息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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