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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8月27日报道 “如果你爱他,把他放到人肉搜索上去,你很快就会知道他的一切;如果你恨他,把他放到人肉搜索上去,因为那里是地狱……”这句话一点也不夸张,“人肉搜索”兴起以来掀起的波澜可谓是一浪更比一浪猛,从最初的搜索“虐猫人”到最近的替奥运冠军寻父。是非热议已将“人肉搜索”推向了悬崖边,前日的一则新闻则助推了反“人肉搜索”的呼声,那就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立法追究“人肉搜索”者的刑事责任。 【>>>详细】
正方:
谁来管管可怕的“人肉搜索”?
人肉搜索是网民自发的行为,从整体上看,体现了人们对正义的追求。然而,“人肉无敌”的背后也有隐忧。从本质上讲,人肉搜索属于一种民间的调查行为,无人予以监督,网友也就无需对发布的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这样很容易造成“误伤”。 >>>详细
对“人肉搜索”立法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参与“人肉搜索”的网友往往其实是一些自以为是的“网络暴民”,不管他们在意识层面上发布“人肉搜索”的动机是多么地崇高,在潜意识层面,却是一种使精神空虚、有着严重的虚弱无力感的暴民们产生道德优越感和强大感,并满足其权力欲、控制欲——甚至施虐狂倾向——的游戏罢了。如果我们的社会放纵这种建立在非理性情绪基础上的“网络暴力”,任其发展,而不是将之纳入理性与法制的轨道,将造成巨大的社会危害,严重威协到每一位公民日常生活的安宁——因为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它的受害者。 >>>详细
反方:
“人肉搜索”入罪,只能是个笑话
人肉搜索其实是自从人类从树上走下来学会说话以后就有的普遍行为。北京山顶洞人头领发现另一个族群的人,就会问旁边的人:“那个人是谁?”他开始启动了人肉搜索。人肉搜索绝不是从“虐猫事件”才被发明使用的。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交流无处不在,那么这种行动搬到了网络里,怎么就变成了犯罪呢? >>>详细
人肉搜索并无原罪何必刑罚侍候
确有不少网友对“人肉搜索”的入刑持赞同态度,更有人大代表在公共媒体上发表言论表示支持。这实则再次暴露出“刑罚崇拜”仍在一些人心中根深蒂固,明明可以通过民事程序来解决的秩序失范,非要寻求国家权力甚至国家强制力的介入,似乎没有代表国家强制力的刑罚为后盾,就不足以消弥潜在的危险。 >>>详细
其他: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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